15 Apr 2011

都市更新/市區重建:你想不想明白我的理解呢?

深水埗街坊躺在北河街道上,表達對於市區重建之不滿,
同時響應香港美孚抗爭以及台灣無殼蝸牛。


「都市更新」或「市區重建」,不管你怎麼說,當高舉著「公
共利益」大旗的政策忽然敲門問候,一夜之間重新定義了妳的居所或營生空間,許多小市民都難以理解,無法成眠。

不想動遷的居民說:「我不想當釘子戶,我只是想保護我的家...為什麼叫我釘子戶?」

不滿意賠償計算的業主說:「為什麼說我貪心?賠給我的錢明明就是不夠我去附近買一間相似的單位...」

手拿一份深圳羅湖拆遷賠償方案的老先生說:「連他們都做得比較周到!有搬遷期間的租金補助,還可以原處安置...」我完全不清楚羅湖那邊的拆遷賠償是否比較合理。在不少香港街坊認知中,台灣的人們可以參與都市更新,談所謂「權利變換」,已經是他們夢想不得的層次。只是他們很難理解,即便可以業權參與,還是無法解決一個根本的問題:

如果我很滿意我的生活現況,我可不可以拒絕一個我不同意的城市遠景?有沒有辦法來拒絕這不確定能帶來多少公共利益的多數暴力?

但凡要違反有機變化,劇烈地讓都市空間產生變化,本來就應該很困難。城市生活是摩肩擦踵、相互影響的,任何人對於土地資源的取用/使用,使用行為之間的空間關係,都不只是一個人的權利問題或利益問題,同時也是一個公共議題,規劃題目,沒有絕對的標準答案,不該用看似最合乎多數利益的標準原則一式走天下。被影響的人,居住也好、營生也好,都該有機會參與這個困難的對話,理解自己的需求,也同時理解他人的處境。

城市規劃,我以為,核心之一就是要處理人們如何住在一起的問題。但放眼看看台北或香港,不管是同意書簽署或者是收購建議的安排,甚至是重建後空間規劃的構想和準則,多被實施者以「不該影響市場」或「不能影響個人自由」為理由,盡可能地處理為秘密的對話。城市規劃成了難以討論的問題,不如一對一處理,每個人為自己打算,內向思考,只論選擇自由,不談我的選擇如何影響你的自由。

同時,政府把權力操弄都卸責給政策法例,而政策法例是由「民主」機制來確認其合理性。於是在台北,受都更迫遷居民批評所謂「民主」的多數暴力,在香港,許多規劃問題都歸於政治民主沒有落實。但我常想,有關民主,我們究竟如何理解?我的理解和你的理解應該不盡相同吧?你想不想明白我的理解呢?

兩百年前,法國青年托克維爾到美國旅行,他認為民主會將一個人永遠地拋回給他自己。[民主的細節]作者劉瑜有不同詮釋,我極喜愛。劉說:「我的理解則是,民主通過將公共生活的重負壓在每一個個體的肩膀上,挑戰每一個人的心靈和頭腦。如果說劣質的民主,正如專制,是給個體一個隱身於群體的機會,那麼好的民主則鼓勵每個人成為他自己,依賴於每個人成為他自己。」(頁29)如果我們不能體會這個道理,不能在都市更新/市區重建中嚴肅地來處理這個題目,一個嶄新的城市景觀又如何?如果只有一個個孤獨的城市人來來去去,我一點也不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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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重建區業主大聯盟的訴求(摘錄):

2011年4月15日(五) 下午@深水埗北河街7號
抗議發展局縱容包庇市建局 :
無理欺壓弱者 、粗暴強搶民產、示範地產霸權、缺德迫民瞓街 

「深水埗重建區餘下的商舖和住宅各6間,均接獲地政的補償建議書,大部份都須在2011年4月15日限期前答覆,但市建局卻出陰招,竟然從12間物業中,祇先選擇年紀最老邁的陳輝耀伯伯下手,在補償建議書限期前,市建局曾兩度加鎖鏈封舖,陳伯當然要破鎖鏈入舖,可恥的市建局竟然要報警拘捕陳伯,警方曾聲言若不合作,將會採取最低武力,幸好有一眾街坊協助,才能“無罪” 釋放。期間警方更無理地要求陳伯簽字証明自己是“自願地接受警方邀請協助調查”......」

全體受重建影響業主的要求:
-要求地政總署先押後補償建議限期到2011年6月30日,居民願意以倆倍呎價回購全區單位,並以專業聯盟所倡議的『合作社』模式作重建;

-要求市建局落實同區樓換樓、舖換舖,讓受影響業主可以『居者有其屋』、『商者有其舖』;

-要求發展局落實以民為本政策,不可偏幫地產商包括市區重建局,讓市民可以自主重建分享發展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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