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街坊躺在北河街道上,表達對於市區重建之不滿, 同時響應香港美孚抗爭以及台灣無殼蝸牛。 |
不想動遷的居民說:「我不想當釘子戶,我只是想保護我的
不滿意賠償計算的業主說:「為什麼說我貪心?賠給我的錢
手拿一份深圳羅湖拆遷賠償方案的老先生說:「連他們都做
如果我很滿意我的生活現況,我可不可以拒絕一個我不同意
但凡要違反有機變化,劇烈地讓都市空間產生變化,本來就
城市規劃,我以為,核心之一就是要處理人們如何住在一起
同時,政府把權力操弄都卸責給政策法例,而政策法例是由
兩百年前,法國青年托克維爾到美國旅行,他認為民主會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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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重建區業主大聯盟的訴求(摘錄):
2011年4月15日(五) 下午@深水埗北河街7號
抗議發展局縱容包庇市建局 :
無理欺壓弱者 、粗暴強搶民產、示範地產霸權、缺德迫民瞓街
2011年4月15日(五) 下午@深水埗北河街7號
抗議發展局縱容包庇市建局 :
無理欺壓弱者 、粗暴強搶民產、示範地產霸權、缺德迫民瞓街
「深水埗重建區餘下的商舖和住宅各6間,均接獲地政的補 償建議書,大部份都須在2011年4月15日限期前答覆 ,但市建局卻出陰招,竟然從12間物業中,祇先選擇年紀 最老邁的陳輝耀伯伯下手,在補償建議書限期前,市建局曾 兩度加鎖鏈封舖,陳伯當然要破鎖鏈入舖,可恥的市建局竟 然要報警拘捕陳伯,警方曾聲言若不合作,將會採取最低武 力,幸好有一眾街坊協助,才能“無罪” 釋放。期間警方更無理地要求陳伯簽字証明自己是“自願地 接受警方邀請協助調查”......」
全體受重建影響業主的要求:
-要求地政總署先押後補償建議限期到2011年6月30日 ,居民願意以倆倍呎價回購全區單位,並以專業聯盟所倡議 的『合作社』模式作重建;
-要求市建局落實同區樓換樓、舖換舖,讓受影響業主可以『 居者有其屋』、『商者有其舖』;
-要求發展局落實以民為本政策,不可偏幫地產商包括市區重 建局,讓市民可以自主重建分享發展潛力。
全體受重建影響業主的要求:
-要求地政總署先押後補償建議限期到2011年6月30日
-要求市建局落實同區樓換樓、舖換舖,讓受影響業主可以『
-要求發展局落實以民為本政策,不可偏幫地產商包括市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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