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Sept 2010

責任從想像力開始......莫拉克災後重建之好茶部落田野日記(1)

九月一號當天,剛好遇到重建會副主委到隘寮營區安置中心舉行說明,整個會議在重建會的網頁上看起來很和樂,確定好茶部落遷入瑪家農場的戶數規劃將結合風災前的遷村規劃,確認安置戶數將由99戶增加為177戶(相關訊息可http://88flood.www.gov.tw/news_content_detail.php?nc_id=4805)。

然而這篇新聞稿遺漏了當天來自部落的許多質疑。例如部落的陳再興執行長會長即提出好茶部落規劃設計疑點,質疑各家戶週邊的敷地設計不週,以及各家戶連結至公共設施的完善度不同,將造成未來分配的糾紛。也指該部落未來出入口處碩大的水塔嚴重影響瞻觀,未曾諮詢部落。針對這點陳副執行長及縣政府代表不僅迴避說明此類規劃設計為何沒有知會部落,竟然順勢建議部落可結合傳統圖騰意象,將水塔予以美化,混淆族群文化地景與公共設施規劃如此,相當離譜。
當天重建會又重提特定區劃定議題,重複表示特定區畫定將對部落是百利無害,強調畫定後各家戶可依法(莫拉克風災重建辦法)領得搬遷補助費用,每人三萬,每戶最多領至十五萬。我始終不能明白為什麼在法理上必須要把補助費用和特定區劃定綁在一起?如果視搬遷補助為一種需求,則不論原來居地是否畫為特定區,受災居民都需要此類協助,一定要透過畫定才能確認「災民」身分然後才能發放補助金嗎?這樣不是變相地在鼓勵特定區域畫定嗎?尤其以當日的說明方式來看,利誘勸說的態度不能再明顯了。

看了好幾次重建特別條例第二十條,我明白這樣「依法行事」對重建會來說是再清楚不過,但回到實際的居住生活需求來思考,我還是不能同意這種法理的邏輯。難道這樣不是在利用原住民部落的經濟弱勢,把最多十五萬的強制遷村補償金說成協助居民安居入住的補助金(其實非常少的)?,把「補償」說成「補助」,這不是在關乎家園重構的說明過程中玩弄文字嗎?會後我忍不助對副主委說,如果我是記者,可能就會下標題說「重建會利誘部落居民同意特定區劃定」,他一副「唉呀你什麼都不懂」的表情,口頭上不停地打哈哈,現場好茶部落的老人家們都安靜有禮的沒有反應(事實上,過程中也沒有好好地以母語翻譯,他們能聽懂多少呢?),讓人在旁看了心急無奈。

隔天終於走訪了瑪家農場。雖然在好茶部落區屋舍已經完成有九十九戶,但很明顯地,整區仍然是個大工地,施工機具和土方廢料仍隨處可見,距離一個可居住的家園仍十分遙遠。第三建築工作室的監造主任表示,就工程觀點來看,瑪家農場目前仍不適合讓部落馬上進駐,重建會不顧現狀,也無視部落表達重視集體、共同進退的態度,只是一再重複期望部落盡速進住,「才能對捐款單位交代」的言語說了又說,提及未能滿足的需求,也只是回應「這些就要看NGO有沒有辦法承擔」,態度如此讓人實在懷疑政府角色是否錯亂了,忘了誰該在災後重建過程中負起責任。

在村上春樹"海邊的卡夫卡"中引用了葉慈對於「責任」的看法,頗有啟發。
村上用大島先生的筆記來表達:
「一切都是想像力的問題。我們的責任從想像力中開始。葉慈這樣寫。In dreams begin the responsibilities--正是這樣。反過來說,沒有想像力的地方或許也不會產生責任。......」

所有的所有,都是要提醒我們這是一個想像力無法生存的世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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