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May 2005

【剪貼簿】一個女巫的誕生與馴化

早上看到這篇文章,完全說出這幾週我的感覺—想看不見都難,哭與憤怒的慘劇新聞。

彷彿透過指責一個毫無疑問的女巫,眾人同時滌清自身的邪惡;
把自己的遺憾拋擲為漂亮的控訴,站在安全界限內的人們離暗黑的世界就越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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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0  中國時報 張君玫

這齣戲,可以借用德國哲學家尼采的自傳標題來形容:「瞧!這個人」。

這個人,一個不稱職的受審者。在被公審了兩個星期之後,被逼到身心崩潰的牆角之後,居然還不知道認錯,居然還敢辯白,居然還不懂得表現出一個被告,尤其是一個「第三者」,所應該表現出來的卑微與歉意,居然還敢奢望保留一絲身為「人」的最起碼尊嚴。更致命的錯誤是,她居然以為,只要忍住悲傷,當一個像樣的「女巫」,台灣這個偽善的社會就會放過她。


一個上海姑娘,意外演出了台灣有史以來最大一場獵殺女巫的媒體公審中的女主角。在那場所謂「大和解說明會」之前,她儼然已成台灣「演藝圈」的公敵,封殺之說四起。甚至,她也成為一個虛擬的、文化人類學化的「台灣女人」的公敵。這一陣子,這個社會忽然冒出了很多關於「台灣女性」的專家--對比於嗓門特大、行為特蠻橫、眼神特犀利、特不懂得公開示弱的大陸女人,「台灣女人」成為溫柔、婉約、識大體與堅強的代名詞。

看到一個一個義憤填膺到流眼淚的台灣女藝人,有一位說夏禕不但沒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反而拿起更多把屠刀」,另一位則為她冠上「史上態度最囂張的第三者」的頭銜。突然間,我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資格身為所謂的「台灣女人」。

她從一開始就已經被定罪了,毫無疑問。她錯了,錯在她以為這可以是一場公平的審判,錯在她以為被告應該擁有辯白的機會,錯在她以為自己有權利擁有「憤怒」這項情緒。她不知道,根據這個社會對「女性受審人」的不成文要求,她唯一的生路就是認罪,就算不認罪也要示弱,就算不示弱也要流淚,而且最好是把你的心都哭到吐出來,最好是哭到跪倒在地,最好哭到整個人昏過去。她演錯了戲碼。於是,有人憤怒,有人惋惜,有人說她悍,有人說她笨。她成為所謂「情緒管理」的最佳反面教材。

在最後這一天的「大和解」說明會中,只見夏禕坐在影藝圈大哥和大嫂的中間,唸著事先寫好的聲明稿,道歉,道歉,再道歉。當她泣不成聲的時候,大嫂拍拍她的肩膀要她堅強,要她好好唸完就沒事了,說到道歉處,大嫂不忘提醒她站起來一鞠躬。我們的女巫,處於一種近乎夢遊的悲情中,乖乖站起身來,乖乖地一鞠躬。會後,前兩天原本氣到流淚義正辭嚴說要徹底調查小倪的死因,並宣告「第三者」就應該道歉的大嫂,忽然變得非常地優雅大度,說男女之間的私情原本就沒有對錯,自古皆然。她散發著一種神聖的慈母光輝,像極了一位剛剛度化了一個亂世妖女的觀音菩薩。

大和解?應該改名為「道歉會」--「瞧!這個人終於道歉了」,「瞧!這個人最後的尊嚴終於被我們燒死了。」

第一項道歉,對那些從不認為她或任何人有權利拒絕接受採訪的台灣媒體記者。

第二項道歉,對她死去的男人的母親,為了她沒有接電話的那兩個小時,為了她長久的努力沒有堅持到最後。至於那些付出的努力更少,或根本沒有付出的「好朋友」呢?算他們好運,因為他們並不是倪敏然最後的感情依靠。

第三項道歉,對這個凌遲她的社會。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女巫,如果真的有法力,為什麼會讓自己活活被燒死?--很簡單,她害怕。就像擅長描繪巫術的英國小說家,同時也是電影「霍爾的城堡」原作者瓊斯所說的,巫術無法在恐懼中施展。在人類真實的歷史上,沒有「佛地魔」,只有歐洲中世紀成千上萬被燒死的女巫。

演藝圈眾哥姐關鍵句:「你只要態度軟一點就沒事了嘛!」媒體主播關鍵句:「我們為您列出了幾大疑點,希望釐清公眾最關心的真相」。第一句的潛台詞是,女人,你要懂得當弱者的藝術。第二句的潛台詞,各位觀眾請放心,我們不會輕易放過這個人。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女巫,但這齣戲卻也看得我膽戰心驚。因為,我看到了台灣社會的偽善,這麼明明白白,這麼確確實實,在所有的新聞台上演。因為,我看到了一個女人,在失去了一個在情緒上病態地依靠她的男人之後,如何一點一點被剝削、被追殺、被逼迫,一直到她的精神完全破產,至死方休。我們的社會,成功地把一個「女人」妖魔化,把她塑造出一個「女巫」,然後,更精采的是,還能成功地把她重新馴化成一個「女人」。這個女巫,她的名字叫夏禕,她,已經死過一次。我會記得她。

(作者為社會學博士,目前從事中央研究院近史所博士後研究)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開msn時,總會自動跳出它的首頁
這個慘劇,我也側眼見到了,典型之持續而縝密還語意閃爍的八卦報導
透過你的轉貼我才知道(不過也很難明白):一個演藝人員之死和"台灣女人"之表述,居然能這樣有力地結合?!....這是什麼東西,我真慶幸不用再聽到看到更多
小小台灣,很難團結,卻能透過對於他人家務事和隱私的各自表述,突然一一將社會渦流的方向標示地清晰生動、連綿不絕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大家都跟著渦流跳起舞了,快速旋轉中我都搞不清楚誰也在行列中? 誰又能置身事外?
......這或許是為什麼人在台灣雖然步調緊湊,完成的事也總沒比較多? (跑兩步就被掃進去轉二圈)
在台灣到底還有隱私嗎?
掏心剖肺的速度力道和方法彷彿已是與外界互動最重要的技巧
而與其說是互動,大概更傾向干涉

好累人呀!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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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fish said...

I would rather be a witch flying without loads of others' vision and judgment.

Then we can fly to a height that avoids those crazy and meaningless dances.

So we have to fly, not to h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