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Apr 2006

四十億的追風廣場

1. Painfuly doing the TWE
早上終於硬著頭皮,逼迫自己寫了一篇作文。題旨如下: In your country, is there more need for land to be left in its natural condition or is there more need for land to be developed for housing and industry?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answer.
虛擬的練習,以應考的角度來看,重點也不在於論點。這題目可以隨機列舉地完成。談些生態保育、環境影響之類的事應該就蠻能寫了。一邊寫著,我一邊想著這好像針對台灣真實現況的時事題啊。
2.四十億的追風廣場
思想有時像條線,不經意中連綴起某些片斷,彷彿小巧合。今天的中國時報頭條以及專題報導,大幅刊載了國土賤賣的相關新聞。國有財產局理直氣壯,所堅持著的原則讓人有些納悶,不知道那為什麼會是唯一的交換準則?(不給我賣就給我錢....%4#5^&*)
【轉載】追風廣場變公園 財部向北縣要41億
2006/4/2 中國時報 唐玉麟、羅如蘭/台北報導
台北縣板橋追風廣場標售案,在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下叫停,台北縣政府決定變更為公園廣場用地,不過,最近財政部國產局發函北縣府表示反對,並強調如果北縣府堅持變更,則必須辦理有償撥用,自行負擔四十一億元。

對此,國家資產搶救連線嚴詞批評國產局,濫開天價,「心態和建商沒有兩樣!」

認定有償撥用 應付公告現值
位處北縣板橋民權路、文化路口的追風廣場,占地四千餘坪,屬新板橋車站特區,緊鄰台北縣政府、百貨公司等,房地產業者預估市價逾五十億元,已連續數年蟬連為台北縣「地王」寶座。
當年,游錫堃擔任閣揆時,準備以BOT方式興建平價旅館,去年六月政策急轉彎,由時任閣揆的謝長廷喊卡,國產局決定轉租為售,原預定今年一月五日公告標售,總底價為四十五億二千萬元,但因發生郵務士偷窺風波而喊停。

由於信義聯勤標售案發生後,引發各界對國有地政策關切。對追風廣場案,蘇揆提出依法行政、公共利益、透明化等三大原則,且暫緩標售;台北縣長周錫瑋則決定變更為公園廣場用地,而北縣府都委會自三月七日進行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公開展覽為期一個月,預定本周四(四月六日)為截止日。

但最近國產局正式發函給北縣府,對追風廣場變更為公園廣場用地表達反對立場。財政部官員表示,依據政府相互撥用不動產相關規定,將可供建築用地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應屬於有償撥用,因此北縣府將追風廣場變更,就應自行負擔公告現值四十一億元才行。

地方拿不出錢 說是殺雞儆猴
將於四月十日出任台北縣城鄉發展局局長李得全表示,台北縣怎麼可能有四十億元來買這塊地,「這有點殺雞儆猴的意味。」

李得全說,他得上任後看到財政部的公文再研究對策,不過,辦法並不少。李得全也認為,財政部竟要台北縣民花天價買公園,外界的觀感恐怕不會太好。

國家資產搶救連線則建議地方政府應與國財局談判有償撥用金額,或以換地、分期方式付款。連線也針對中央政府的賣地政策,將在近期內針對全國廿一縣市進行評鑑,了解地方政府的因應態度。

為市容「留白」 地方想辦法搶地
羅如蘭/專題報導

當台北政壇為了國有土地不論租賣都圖利財團而爭吵不休時,已經有地方政府找出「圖利人民」的辦法。

南市 訂出空地自治法
新上任的台北縣住宅及城鄉發展局局長李得全之前在台南市政府都發局長任內,訂出全台第一部「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將台南市的閒置國土全部變成公園、停車場和運動場。他認為,「大面積的國有土地不應該再賣!」

都市計畫法第十五條規定,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應依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布置,除具有特殊情形外,其占用土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百分之十。「台灣有那個都市做到了?沒有。」李得全說,只要依法行政,政府就可以做很多事。
李得全任職南市都發局長四年多,一共清理出四百八十三公頃的空地,相當於三十三個台南市中山公園。

花蓮市長憑一己之力
在花蓮市,市長蔡其塔雖然沒有發布單行法規來整頓公有空地,卻是以他個人獨特的背景和力量,把花蓮市許多荒廢的公有土地變成簡易公園和停車場,並阻止軍方拍賣美崙山下一塊眷村土地。
蔡其塔家族在花蓮市人盡皆知,傳言他們橫跨許多黑白兩道的事業。但花蓮民間團體卻對蔡其塔任內保留文化建築、改善都市景觀的作為讚不絕口。蔡其塔甚至委託台大城鄉所和市府人員遠赴韓國首爾考察清西川的舊市區再開發,準備把花蓮市溝仔尾掩蓋了許多年的大水溝復原成清清溪水,拆路還河。

宜蘭幫建商畫圖開發
「有一種人很小,但只要他願意就可以做事。」台大城鄉所宜蘭工作室負責人陳育貞長期在宜蘭從事城鄉規畫,得到如此的宜蘭經驗。

就搶救國有地這件事來說,宜蘭提供的是難得的「亡羊補牢」模式。十年前宜蘭縣政府遷至新址時就打算拍賣舊城區的南門林園,來補救非常困窘的縣庫財政,但因景氣低迷而無法成交。一直到雪山隧道開通北宜高帶來利多消息之後,前年底,這塊地終於被百貨業者買下來要蓋商場。

「地都賣掉了,我們才知道。但縣政府也因此付出很大的代價!」陳育貞身為都審會委員,她和其它都審委員聯手把關,在都審會這關設法使業者的商業開發不致於破壞宜蘭舊城風貌。去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審會和業者、官員大概開了三百五十天的會,更改了無數的方案。開發商沒有保留空間和土地紋理的概念,專業出身的都審委員捲起袖子來教他們、幫他們畫圖。

陳育貞說,業者也許不是不想做,而是根本不知道怎麼做。比如說,都審委員要求業者保留一個地上防空洞,他們就用水泥築了一個花檯把防空洞包起來,「防空洞是保住了,但是很可怕。」好在都委會保住了幾十棵老樟樹,並把開發面積限制在原有空地的三分之一。

陳育貞感嘆:「這個結果最終還是不好的。因為畢竟地賣了,買方最大。但經過漫長的努力能夠做到這樣,真是奇蹟。」
3.佛法式微
悠閒的星期天,在悠閒的咖啡店一邊用早餐,一邊看這些東西是有點令人胃痛。唯一是想到那花蓮市長啊,不禁莞爾。只要目睹他本人神采,其實並不難理解所謂橫跨兩道的特殊性。只是,很多事都是複雜的作用下而成為某種樣子,硬要說成簡單的邏輯,故事就可以說成很多種。記者把他寫成如此力搏國家意志的草根地方家長,可能落了很多作用力,倒也不失戲劇效果。
四十億,又是讓人無法接應的數字。可我也正在另一個關於國宅閒置的報導上讀到,如果把現有閒置的國宅都順利的賣出去,國庫將可有150億的收入,只是,條件不好、品質不佳的國宅不怎麼好賣。這豈不可笑,我猜想當年那些國宅的擬定規劃中,一定也有一段土地轉用、興建、估算收益的過程吧?但數字推演不一定會變成真的,不管是金錢或國民住宅服務都沒有如計畫般流動或實踐。至今反而變成另一個可能製造新收益的願景假象。
當然,追風廣場地點佳,馬上就能賣出去,所以就變成財產局理直氣壯要錢的籌碼了。熊秉元寫「經濟學始於佛法式微處」,國土治理亂象究竟本何法理,也真讓人需要一點類似佛法的開釋或許才能理解。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花蓮市長聽到這些稱讚,應該會再「用力」的做事吧
(希望他不要太用力就是了)

真是妙
應該有空來聽人談談花蓮那邊的故事

Jellyfish said...

蔡市長的作風,提醒了我們這還是個人治,期待草莽英雄的時代嗎?

新聞讀起來都像劇本了哩
台灣也真像是個全天全方位放送的綜藝戲劇台

話說應該可以從阿秀那探到些隱微的蔡市長心路歷程吧, 彷彿可想成則傳奇似的^^

***
順帶一提,今天收到國有資產陣線的新聞稿,原來所謂國有財產局執守的交換原則只是紙沒有母法的行政命令..

「事實上,國產局所依據的「有無償劃分原則」,其規定影響重大,卻根本是一個沒有母法法源的行政命令。而自八十五年以來的修改,也都是國產局片面決定即據以實施,完全沒有經過任何公眾的討論或民意的監督。...」

詳見http://blog.yam.com/savingourland/archives/1360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