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關於遊民的研究則從另一個方向撞過來,更直接有力的詰問關於「合法市民」的概念。如果沒辦法在正確的時間和空間,展現出正確的行為,基本上你就被這個城市視為不正當存在的人,不是好市民。
中文裡,如今多半會以「遊民」或「街友」取代過去「流浪漢」的使用,指涉其居無定所之流動。但英文中一般都說「無家之人」(Homeless),似乎更直接地表達了西方城市對「個人」的期待:最好擁有一個住所,才有得體生活。更進一步來說,法律制度對比公、私概念,假設一種關係:公共空間和私有住所相對,妳必須先確認了私有生活、家戶的擁有,然後才被賦予參與城市生活的正當性。
說來抽象嗎?其實一點也不呢。辦理所有的服務,都需要留下一個住址。更多的情況是,還得有水電帳單上的名字予以證明生活的延續。
得體的生活,被社會視為清醒而理性的生活。然後才能參與社會事務種種。
遊民如果想要暫時地在收容所過夜,也有必須保持清醒的要求。但所謂清醒,其實也只是以酒精濃度來定義,如此物理性地。
芸芸眾生清醒者有多少呢?每天每夜在心底近乎失序邊緣卻依然起床面對太陽的人們,是多了些忍耐的意願吧。
遊民是以他們的方式在行使他們的生存權利,以遊民為主要研究對象的Sarah說。有千百種不同理由的遊民,不願意或不能夠繼續那般自律的生活。有些遊民只是不想要居有定所,不願意跟隨這個現代社會不停息的轉動。
我們對於遊民的想像,往往是數個刻板印象的拼貼- 居無定所、尋覓垃圾箱中的食物、神智不清...事實上,有好些遊民只是想要逃離原來的生活範疇,無論是工作、家庭、社會位置或其他。當Sarah問起遊民關於食物的問題,有個遊民朋友很不客氣地回應:「拜託...西雅圖市有許多供給遊民餐食的計畫,我根本不需要去翻垃圾桶,妳在想什麼?妳以為我們都是這樣?」
好幾次,我在seattle pi 或seattle weekly上都看見了自稱為上網參與公共議題討論的遊民,談西雅圖公共圖書館提供網路的重要性。我還記得第一次看見他們留言的小小震撼。
遊民要放棄些什麼,保留些什麼,並不是任何人可以替他們想像或決定的。有學者認為,都市中的遊民處境就像是這社會變動的表徵,可以之窺見檢視公、私空間、民主實踐,以及社會正義的缺漏。在認同或存疑這些說法的同時,不免感覺到學術追逐於他人生活的無力。對於遊民來說,所要無非生活,由自己定義的生活。
相對來說,我這個過著理性生活的現代人,每天都在和自己的鬧鐘還有google calendar 打交道,心底也許更瘋狂...
城市中的瘋狂和混亂也許只失去了具體的形狀,以逃離治理和監控,卻幽微而無處不在。
但瘋狂很好,我以為。不好的是每個人似乎要努力掩飾這種需要。只有小孩才能在公共空間大吵大鬧。哭泣,或大笑。不被視為怪人。
想想自己就像是自己生活的規劃者,殖民自己的時間和空間。全面規劃的架勢就像是最自大的現代主義建築師和規劃師。事實上,「理想生活」早就長成一隻撲天蓋地的怪獸,我還以為自己是它的主人。
我絕不是如此討厭自己的生活,只是,疲勞情緒在期末是開始上漲了。也不是要倡議任何生活的態度,只深切地自覺著,實在不該在行經任何一個街友的時後,有著「妳怎麼把自己槁成這樣的念頭」。沒有哪種生活態度特別正確,沒有誰應該被視為不得體的人,而驅逐在這個城市裡。理想的城市如同理想的生活,不該毫無縫隙,半點不能透氣。
在"Soft City"中,那作者有非常有趣的說法。他認為城市發展之可貴,在於初始時讓來自各地的人們,離開了自己熟悉而同質的環境,來到混亂、多元,時時可能有碰撞和漏洞的都市空間。在這樣的時空裡,魔術才有容身的可能。魔術是我們面對生活最好的技術。但今日城市氣候,就他所批評,卻又發展同過去的小鎮氛圍。全面的理性秩序,讓魔術窒息。更有趣的說法是,都市的人們在心中建築自己的小鎮,用各種方式,把自己環繞在安全保守的環境中。在自己的小鎮中過日子,於是人們將對每日錯身而過的大千視而不見。雖然是一本稱不上嚴謹的學術著作,出版也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但二十一世紀的全球化城市裡,不還是這麼四處林立著小鎮嗎? 如果這麼說,自認為「市民」的小鎮人要想像都市,倒是有點構想烏托邦的難度了。
1 comment:
呵呵,好久沒來亂場。
樑上那個"a perfect world"大概是我最怕的事情,像是照妖鏡,我感覺要小心(...其實知道那是歌詞、知道妳很包容的啦:) 所以來撒野順便問候啾啾好!)
看了這篇,想到兩件旁的事:
1. 有個大陸朋友家在(山東青島)嶗山山腳,家門幾步遠就是小漁村與海,靈氣十足,常聽他描述,我嚮往得曾在夢裡到了那裡。後來偶然又得知,他家沒有地址耶! 而且住到現在還沒繳過水電費...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也不去管(不過他們也有心理準備,有一天要收到巨額帳單)。他若給家裡捎信,就寄到父親工作的單位。在我心目中,這地方因而顯得更有靈氣了。
2. 最近偶然察覺,有時連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傷心,但若在乘坐電車時哭了出來,那連自己都會被說服(啊,原來會痛!) 既然這麼難受,那即使是公眾場合,也沒辦法嘍,附近的人可能覺得異樣,可是他們幾站後就可以下車離開這團濕答答的空氣,也不會真的吃虧呀。我想,哭呀笑呀瘋子呀或者無恥的年輕人還是與我們同在或者就是我們。。。naja,偶爾啦,在這裡會因為是外國人,就已經有對自己的立足感到懷疑...這相當因地而異:東西德有異,大城小城也有差。。。可能已經偏、偏、偏離妳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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