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Nov 2007

札記:關於歷史保存及文化旅遊

在歷史保存課,這週我得做一個課堂報告,主題是「歷史保存 VS 文化及生態旅遊」。讀這些材料,竟然讓我想起了研二時選修「觀光人類學」的種種,兩相對照,不免讓人感嘆學門取向差異之大。

由老師選讀的這些材料,作者泰半是規劃單位的顧問,或者是保存及旅遊相關組織的領袖,基本上以發展旅遊為基本前提,而不檢討旅遊的本質問題,也不考慮發展旅遊之外,文化遺產經營的其他可能性。於是,泰半內容都在實踐操作層次上處理,提出具體的議題、現況課題,經營上的經驗與未來方向,甚至提擬出四大可行步驟(Four steps to getting started)及五大操作原則(Five guiding principals)。這些都沒錯,例如指出參與及合作的重要性、遺產真實性的維持...等等都是對的,然而,文化遺產的發展必須得和旅遊如此緊密扣連嗎?這部分往往被旅遊帶來的利益,以及部分淺薄的大眾教育、文化認識等等概念給簡單地交代過去。

即便討論「真實性」,背後潛藏的概念也和人類學中的討論大不相同。在文化旅遊中的擔憂「真實性」的維持,是為了文化遺產自身,更是為了旅遊經營的永續性考量。族群主體的文化脈絡變遷或詮釋權是沒有被考慮的,更別提文化互動中,施予凝視(並消費)的外來者與被凝視的客體的複雜關係。

在所有的討論中,只有一種由上而下的的規劃者視野,(由上而下地)來檢討參與之匱乏的問題。

檢視這些鏗鏘有力的分析和建議,我突然非常想念當年閱讀的那些民族誌,細緻到可能包括眼神描述、言語互動、行為反抗的描述。那些田野現實的確都存在著問題,而問題並不被假設為可以修正或必須修正,更不會有『我們一定要提出某種方法來改進它」的信心存在其中。或許缺乏了這塊,反而讓現象之下的複雜性有機會層層揭露,而不是一種邏輯簡單的,現況問題與對策互相連結的過程。

或許是,至今,在空間論述與經驗研究中,「文化、生態旅遊」仍是邊緣課題,而歷史保存這領域實踐,又是那樣以實務為前導的進展著,交疊起來,便把這個議題框限的狹隘非常了。

有篇文章最後提出這樣的「省思」:"How can we sell America's heritage without selling out?"
顯見,多數狀況下,「商品化」已是明明白白的不歸路。即便是以地景保護區結合生態區域規劃的案例,也很難完全的抗拒旅遊經營的利基。

我不知道週二的討論會怎麼進行,而同學們能不能體會我的疑惑呢?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所以他們才需要你的異見呀!

看來不同的課, 代表同在歷史保存下大家關心的事其實不同: 你關心人-他們愛錢-我們拜物(所以我也都在當異見份子 XD). 話說回來, 他們的真實性是怎麼關心文化遺產本身呢? 也許還要經過我們拜物者更嚴厲的檢視...

不知你對真實性有沒有興趣? 各領域自說自話我已經看煩了, 說不定我們可以一起來勾勒一個更inclusive的架構?

Jellyfish said...

你這個問題很有趣,這好像要我先回答,承不承認"真實性"的存在呢?

如果先巧妙地避開這種本質問題,我是有興趣啊...你所謂的架構是什麼?

Anonymous said...

其實我把真實性當成一個被說出來的東西: 人們說某些東西是真的, 其他是假的. 「許多人都在炒作真實性議題且已成為一個強大論述力量」這件事對我來說是真實發生的.

我的想法是, 把各個角落裡大家對真實性的不同表述拿來放在一起, 說不定互相之間很容易就戳破了. 若是可以順利地都戳破, 說不定大家才會發現, 歷史保存該在乎的另有其事.

分享一下我們拜物訓練中的真實性神話, 我自己重解後覺得大概有以下層次, 依物質性分, 從最具體到最不具體的如:

1.原始材料: 一定要建造時用的那塊磚才是真的.
2.原始形式: 就算是後來改的, 只要換了一塊一樣的磚就是真的.
3.原始構造法: 就算做不出一樣的磚頭了, 只要燒磚的方法, 砌磚的工法仍然相同就是真的.
4.原始形式構成規則: 就算燒磚砌磚的工匠技術失傳了, 只要磚在牆上的排法與結構傳遞的邏輯相同就是真的.
5.原始形式空間功能: 就算這道磚牆連形式都不同了, 只要它還是道牆, 給與同樣的隔間隔音結構倚靠等作用, 就是真的.
6.原始形式空間再現: 就算這道牆整個消失了, 沒關係, 人們還在言說這道牆, 人們還留有老照片, 甚至留有老工程圖, 就是真的.
7.原始形式生產邏輯: 就算連這堵牆的記憶都不存在了, 只要人們保有建牆的行為, 當他們有支撐隔間倚靠等需求時, 知道如何去找材料去設計去組砌, 就是真的.


彷彿修古蹟的人一定要有修到了什麼「真實」的東西才得到了救贖, 所以他們發現第一項做不到時就退求第二項, 然後一步步退, 退到甚至只要能保留「真實」檔案就可以; 但也有另一種狀況是, 第一項做到了還不夠真, 要把第二項也做到才抓到更深的真實精神, 然後要一路做到最後一項; 也有一種狀況是, 有掌握到後一項的人, 宣稱前一項不是重點, 後一項才真正抓到精神.

我們這邊兒, 對這種事情辯得非常激烈, 儘管我時常想, 只要找到大家都高興的方式就好, 真到什麼程度沒關係, 但大家還是沈醉在「真實」的神話中. 不知道在文化旅遊與人類學中, 有什麼真實性的論述呢?